為主作見證
彼前3:13-16
有效作見證的三個條件
一. 凝視將來的盼望
a. 信徒應是有盼望的一群人 (彼前1:3)
盼望是基於主的復活:基督已經得勝
盼望是朝向主的再來:基督回來掌權
b. 莫特曼:「盼望神學」
神在將來更新一切
當從將來看今天
教會是有盼望的群體,因賜應許的神經歷盼望
c. 盼望改變今生的態度:一切都會朝向神的計劃的成就
二. 重整你的內心世界
a. 不要懼怕 (詩 27:1;來 13:5下-6)
b. 尊主為聖
對神完全的降服
對神完全的愛
內心的潔淨
c. 常作準備
在真理上的裝備
在技巧上的裝備
在工具上的裝備
三. 注意你的態度
a. 溫柔:對神能力的倚靠
b. 敬畏:
對神敬畏:不要以福音為恥
對人尊重:不要對你的對象不尊重
c. 無虧的良心:
清潔的良心 (約一1:9)
誠信,無遮掩的地方
罪往往攔阻人傳福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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