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2:6-7; 加2:20
腓2:5-11
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。
“他本有 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,
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
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所以 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
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
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 神。”
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裡面活著,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,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 加 2:20
效法基督順服的榜樣
1. 作主門徒 (路9:23; 太11:28-30)
2. 完全奉獻 (腓3:7-9)
3. 與主受苦(腓3:10)
1. 作主門徒
耶穌又對眾人說:“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路 9:23
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我心裡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,這樣,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。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,我的擔子是輕省的。”太 11:28-30
- 與過去的斷絕 (可1:16-20; 2:14)
- 捨己:say no to oneself
- 嶄新的價值觀
- 追隨基督(可3:14)
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, (腓 3:7-8)
- 完全奉獻的心志
- 完全奉獻的行動
- 從損失學習奉獻
使我認識基督,曉得他復活的大能,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。 (腓 3:10)
與主同死 - 苦難的經歷
與主同復活 - 復活的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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