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December 13, 2007

群體 (6) 約1:12; 弗1:3-14 在基督裡的身份

群體生活的十個基本信仰 (6) 在基督裡的身份
約1:12
弗1:3-14

1. 調整你與神的關係
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 神的兒女。 (約 1:12)

作神兒女的地位 (約1:12)
作神兒女的權益 (巴刻,「你父愛你」)

父神的權柄 (約一5:1,3)
父神的愛顧 (約16:27)
父神的交通 (約一1:3)
父神的抬舉 (約12:32; 17:24)

2. 清楚神給予的祝福
「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神!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。」 弗 1:3
你是個蒙福的人...
你相信嗎?
你知道嗎?

已擁有的福
全備的祝福
天上的祝福
屬靈的祝福
永恆的祝福

3. 遵行神給你的使命
數算恩典 (詩50:23)
「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。」

分享恩典 (太10:8)
「你們白白地得來,也要白白地捨去。」
施比受更為有福。(徒20:35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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