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2:1-4; 弗4:11-16
活出基督的群體三個條件
- 領受真理的教導 (弗4:11-12)
- 享受主裡的交通 (腓2:1-4)
- 發揮屬靈的恩賜 (弗4:13-16)
1. 領受真理的教導
他所賜的有使徒,有先知,有傳福音的,有牧師和教師。為要成全聖徒,各盡其職,建立基督的身體, (弗 4:11-12)
- 信徒是藉真理成長 καταρτίζειν
- 神的僕人是神給教會的恩賜
- 尊重神所設立的僕人
- 真理需有應用
所以,在基督裡若有甚麼勸勉,愛心有甚麼安慰,聖靈有甚麼交通,心中有甚麼慈悲憐憫,你們就要意念相同,愛心相同,有一樣的心思,有一樣的意念,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。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 (腓 2:1-4)
- 信徒是在群體中成長
- 同心
- 不可結黨
- 避免虛浮的榮耀
- 存心謙卑
- 看別人比自己強
- 不單顧自己的事,也顧別人的事
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,認識 神的兒子,得以長大成人,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,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,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,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,飄來飄去,就隨從各樣的異端。惟用愛心說誠實話,凡事長進,連於元首基督。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百節各按各職,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。 (弗 4:13-16)
- 信徒是在事奉中成長
- 連於基督
- 各按各職
- 彼此相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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